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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开启新一轮农村改革闸门 时间:2013-11-25 来源:新华网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新华社记者在走访沂蒙山区,了解老区农民对《决定》的关注时,记者发现,深受农民欢迎的沂蒙山区“土地确权”工作正在从小范围试点转向大范围推进。 卫星定位助力“土地确权”,农民的土地房产将有“身份证” 11月20日,冬日的阳光有些刺眼。当记者来到沂堂镇后迷龙村村委会大院时,54岁的王敬修正戴着老花镜,坐在走廊下的一张板凳上对村里承包地的情况重新进行填表摸底。 后迷龙村村支书王征民告诉记者,这个村的土地确权工作正在抓紧进行,填表摸底后会请测绘公司利用卫星定位技术,精确测量,然后进行公示,最终对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产权等“三权”进行确权、发证。眼下,村民都盼望早点把“红本本”(确权证书)拿到手。 在村里做过20多年会计的王敬修是个“明白人”,跟记者聊起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涉及农村改革的内容,他说赞成农村土地流转,现在手头正做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是土地更好地流转的重要基础。 记者11月19日来到平邑县温水镇务本庄时,村委会办公桌上摆满了卫星测量完毕的村庄及耕地示意图、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登记申请审批书等资料,正等待测绘公司进行最后的确认。而21日在蒙阴县旧寨乡北楼村,记者正好遇到山东省地质测绘院技术人员在对村民的宅基地利用卫星定位技术精确测量。 临沂市委农工办副主任杜元成告诉记者:“过去农民承包土地,土地大小和位置的概念都很模糊。形容张三家的土地有多大,经常说是一竿子长,两杆子宽,土地面积不精确。确权让农民的宅基地、承包的土地、房产有了‘身份证’。” “土地确权”为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打基础,让农民更有“权”有“利” 在平邑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致农民的一封信中,记者看到这样一段话:“如果说,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是让农民有其‘地’,农村税费改革是让农民有其‘利’,那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则是让农民有其‘权’,可以更好地明确农村产权关系、激活农村生产要素、增加农民财产收益、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回忆起30多年前,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农村“大包干”的改革,王敬修笑着说:“当时一分地,大家还都纳闷,这集体的地怎么还能分给个人呢?依我看,当时是解放生产力,现在‘土地确权’,能流转、贷款、抵押,让农民有更大收益,也是解放生产力。” 务本庄村支书邵常军表示,“土地确权”是好事,出外打工的可以把土地流转出来,“坐享其成”;而有能力的老百姓可以把土地集中起来使用,对提升农业现代化程度、保障农产品安全也有帮助,“合算!” 温水镇人大主席刘怀宝有26年的乡镇工作经验,他说:“‘土地确权’对农民维权有保障和促进作用,如果下一步土地交易市场等逐步健全了,农民可以把这一块的资产变成资本,激活生产要素,承包土地使用权等可以‘变现’,也有利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杜元成说:“经过承包土地确权,在电脑地图上,每家的土地大小、位置和边界清晰可见,承包期伴随的财产权利清清楚楚。” “确实权,颁铁证”,深化农村改革离不开“土地确权”这个“信柱” 在沂水县黄山铺镇东上坪村村委会,“确实权,颁铁证”六个大字醒目地写在墙上。 在山东平邑县温水镇元郭四村村民林清启家,记者见到了让他非常珍视的宝贝:他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面盖着县政府的大红印呢!”老林自豪地说。 证书给老林吃了颗“定心丸”,他说:“有证了我心里就是踏实,这对农民来说是个大好事,证书盖上政府的章,农民权利就有了保障。” 平邑县温水镇务本庄农民邵泽玉告诉记者:“‘土地确权’让农民也有证了,受法律保护的东西在证上写着呢!农民都盼着确权证早点发到手里。” 从与沂蒙山区农民的交谈中,记者感到,农民对其赖以生存的土地与乡土上的房屋怀有强烈的权属感与控制感。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而“土地确权”是中央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住房财产权郑重、长期的庄严承诺,在农民心中燃起了更大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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