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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应给力 农民种田才有劲 时间:2013-11-28 来源:黑龙江新闻网 一场大雪让哈尔滨市道外区团结镇百菜村村民傻了眼:村里80多个蔬菜大棚被大雪压塌了,这些大棚都没有入保险,损失只能由农户自己承担。 农业保险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来说,是农业风险分散的重要工具。8月,黑龙江省遭受严重的洪涝灾害,导致部分农田绝产,11月,受强台风“海燕”影响,三亚农业受到巨大损失。灾害之后,入了农业保险的农户得到了保险公司的快速理赔。 天灾给农民补了一堂保险课 同江市八岔乡新颜村的刘学礼是当地名副其实的种粮大户,他说:“我自己的300亩地,租过来的1500亩,全部被夏天的洪水淹没了,颗粒无收。损失在70万元以上。”当记者问起农业保险,他说:“以前从来没有入过,也不太了解,今年租地的时候政府提醒我办理了保险。等到赔偿的时候我才了解了入保险的好处,每亩地只需自己出三元钱,剩下的由各级政府补助。这次阳光农业保险一共赔偿了我15万多元,真是雪中送炭。”有了这次经验和教训,刘学礼决定把其他耕地也都入上保险,然而,他的耕地有一部分种的是芸豆,不在承保范围,还有一部分属于“坝外地”,受灾几率较大,也不在承保范围。这让他有些不能接受:“可以入保险的农作物太少了,只有大豆、玉米、水稻、小麦等主要作物,地段还有限制。”此外,刘学礼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每亩地的租金加上费用一共是400多元,可是保险公司只能赔偿100元左右,与成本相差较大。 黑龙江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次洪灾给农民敲响了警钟。“以往我们去做工作的时候,很难说服他们入险,他们经常会说,我这块是好地,种了好多年了也没有灾难,不用入险。有一个农户2012年给600亩土地入了保险,丰收了之后觉得保险白交了,今年退了400亩,结果却遇到了洪灾。当我们在洪灾高峰过后仅六天时间就送去200亩地的赔偿款时,他则表示以后无论如何都要入险。” 东北农业大学经管学院副院长庞金波认为,农民入险积极性不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第一,农户保险意识淡漠。存在侥幸心理。第二,农户农业保险知识匮乏,不了解相应具体的条款。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农业保险保障程度低。 县级财政补贴吃力覆盖率低 记者在讷河市和嫩江县的村屯针对农业保险情况采访时发现,一部分有积极性的农民想要入保险,可是,政府的补贴却轮不到他。嫩江县白云乡白云村村民宋玉平今年种了160亩的大豆,亩产达到100公斤,因为灾情,有三十亩地绝产。他说,自己去年参保了,可是今年没有摊到,结果却遭受了损失。嫩江县人保财险的许经理告诉记者,嫩江县共有耕地600余万亩,只有100多万亩地入了保险,其他耕地因为县里财政资金不足,无法入险。黑龙江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负责人说,保费的标准是每亩15元,中央财政支配40%,6元;省级财政支配25%,3.75元;县财政支配15%,2.25元;农民承担20%,3元。 全省的耕地近2亿亩,入险的不到一半,主要原因就是县级政府的补贴有限。“经常有村民找到我们,为什么邻村的可以给补贴,而我们不可以?事实上,如果可以轮流给予补贴已经很好了,更多的情形是,每年都是固定的几个乡镇,因为这个工作量是很大的,我们的工作人员根本不够用,村里的会计还要带领村干部组成工作小组帮我们。所以,为了方便,很难做到轮换。这样就有一半以上的农户干脆无法享用到补贴。”庞金波说。他认为,由于各县市经济发展不平衡,财政能力不均,15%的保费补贴已成为部分地方政府的沉重负担,甚至有的没有能力支付。对此,应增加政府直接补贴:一是提高中央政府保费补贴比例,降低县市政府和农户的保费支付比例。二是鉴于国外对农业保险业务经营管理费实行全部和部分补贴的经验,在财政能力范围内也可实行经营管理费补贴政策。 完善制度为农民撑起更大的保护伞 记者向阳光农业保险和人保财险的工作人员了解到,目前,蔬菜和棚架的保险暂时还不在政府补贴的范围内,只能自费,这就降低了农民投保的积极性。增加保险产品种类,提高保险保障水平已经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黑龙江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的负责人对此很有信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将农业保险问题作为我国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省里也提出了“要增加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增设营业网点、增加金融品种”等意见,保险公司也向政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例如,可以设置不同的保费额度,让农户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来选择。庞金波建议适时提高保障水平,吸引农户积极参保。目前,黑龙江省补贴险种以“低保障、广覆盖”为原则,确保农户灾后恢复生产为出发点。保险金额远低于农户投入的物化成本。在财政和农户收入增长的前提下,可以适时实现保障方式的转变,由保部分成本到保全部成本,再到保产量和保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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