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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发展新景象土地流转助推现代农业 时间:2013-11-08 来源:河北日报 这几天,河北省迁安市春良绿色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社员郭亮都在给合作社的大棚移栽秧苗。他告诉记者,前年他把三亩耕地流转给了合作社,现在在合作社按天上班拿工资,村里像他这样把土地流转出去的村民非常多。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和进城务工农民的增多,河北省土地流转步伐进一步加快。截至目前,河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达1332.7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16.2%。 土地流转是指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保留土地承包权,而转让土地使用权。河北省农业厅农经处处长贺铁柱介绍,实行土地流转后,农民对耕地的承包权保持不变,在收取土地租金的同时,仍然能够在自己流转出的土地上劳作,从而获得工资收入,还不用担负土地的经营风险,一定程度上为农业增收、农民致富开辟了新天地。 “土地使用权流转使承包田成了农民手头的‘活资产’。”河北省农业厅副厅长朱立杰对记者说,土地流转出去后,农民真正能够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既可以外出打工,又可以投入到合作社参加劳动,增加收入。 郭亮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前村里的田都是种小麦,一季小麦下来亩产800斤到1000斤左右,除去种子、肥料、农药的成本,没多少利润。“现在好了,我把责任田流转给合作社,每亩可收入1000元的租金,同时还可以来合作社打工,每天工资收入50元。土地流转后,我每年可增加8000到1万元不等的收入。”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开展,不仅解决了因大量农民外出务工导致土地闲置和土地季节性抛荒的问题,促进了农民增收,还促使承包经营权向大户、农业企业集聚,培育发展了一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了农业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专业化服务、产业化经营,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截至目前,河北省已出现11.64万个家庭农场、7215个种粮大户和5079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建成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现代农业生产基地,推动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 河北省辛集市民祥粮棉专业合作社通过土地承包、土地托管、土地入股、农民入社等方式实现土地流转,目前已集中土地近3万余亩,创建了新品种试验基地、农技服务队、农机服务队、农资服务队、植保服务队等服务组织,服务队队员经过培训持证上岗。通过土地流转,有效改变了一家一户分散经营与社会化大生产的矛盾,实现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 “公司还集引种试验、秧苗培植、种植示范、产教结合、技术培训、产业研发、综合配送为一体发展高新农业。”合作社负责人介绍,合作社利用土地优势发展东亚飞蝗养殖、有机蔬菜种植、半放养式发酵床养殖,并创建公司+基地+农户的运作模式。截至目前,发展养殖棚20000平方米,建起1200平方米的初级加工车间,每亩产值达到1.5万元左右,是传统农业的7至8倍。 “通过土地流转,还可以吸引优质生产要素投入农业农村领域,引导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土离乡,向城市、小城镇集聚,有利于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城乡协调发展。”专家认为,伴随着土地流转的进一步深化,必将带动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大大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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