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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五常市新庄农民专业合作社 时间:2015-11-25 来源:本站 五常市新庄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新庄村党支部发起,2008年5月26日依法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前身为2004年9月成立的新庄村农民经纪人协会,2006年12月11日,依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由党支部牵头,成立了新庄农民专业合作社。大会选出了5名理事会成员,组成理事会。村党支部书记刘清泉被理事会推选为理事长。现有社员120户,全部为农民。合作社立足新庄村,6个自然屯均有社员加入,耕地总面积达到4500亩。 合作社定位于为社员提供资金互助、联合购销以及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合作社在社员内部实行了资金互助。以月息7厘把社员手中的余钱集中到合作社,再以月息8.25厘贷给缺钱的社员,使用时间为12个月,利息盈余用以弥补贷款和还款期间产生的费用。每名社员授以1万元的资金额度,对上年还款信用好的社员可放宽到2万元。2006年融资38万元,无一户差账;2007年又在社员内部融资110万元; 2008年,新庄农民合作社融资150万元,超过全村贷款总额的1/2;2009年融资205万元,目前已经不是农民贷款需求的补充,而是逐渐趋向主体,真正成为社员“自己的银行”。 合作社组织社员“团购”生产资料,减少中间环节,既降低成本又保证了质量。几年来,统购种子100吨,肥料农药800吨,共为农民和社员节省资金30余万元。合作社连续4年获得 “有机食品基地”认证资格,使传统农产品身价倍增,2009年与与珠海农丰进出口有限公司签订3000亩有机水稻订单,销售水稻1000吨,直接为社员增收30多万元。2010年该社获得黑龙江省星级示范社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