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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告
合作社之窗

黑龙江省建三江七星农场绿色水稻农民专业合作社

时间:2015-06-23 来源:本站

    黑龙江省建三江七星农场绿色水稻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于2008年5月19日获得建三江分局工商局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富锦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在垦区率先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入社社员101人,入社面积3.5万亩。截止到目前,入社社员发展到210人,社员经营的水田面积由原来的3.5万亩发展到现在的6.5万亩,占第二管理区水田面积的65%。合作社成员拥有收割机70台,插秧机230台,404以上整地机械215台,电机井210眼,折合农机总动力13100千瓦,社员以机车、土地入股折合资产5000万元。合作社从白手起家发展到现在拥有固定资产255万元,其中股金65万元,国投120万元,职工项目配套资金70万元。从成立到现在合作社为职工销售水稻2万吨,平均高于市场40元/吨,为社员统一购买的生产资料900吨,农药及其它生产物资120吨,购买生产资料质优价低,得到社会反响强烈,社员认知度高,仅此两项就为社员增收152万元,亩均增收43.4元,合作社户均增收1.5万元,使社员得到了实惠。2009年7月28号合作社第一批入社社员按股金分配每股分得红利500元,累计发放红利17.5万元,使社员真正得到实惠。
一、破解增收瓶颈,科学发展理念催生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一是抓住机遇,率先成立七星绿色水稻农民专业合作社。2007年7月1日国家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七星农场第二管理党委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功能是一头拉着众多家庭农场,一头连着大市场,靠集体闯市场既降低了家庭农场进入大市场的交易成本,又促使家庭农场联合发展,实现了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农民专业合作社既是企业又有其特殊性,按照我国《民法通则》将企业分为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是指以赢利为目的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合作社企业非以赢利为目的,而又不具有公益性,是合作社法的出台赋予了农合组织一定权利范畴,第二管理区选择了党组织带动型,因为他具备方向性、指导性。
    二是绿色水稻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管理明确。第二管理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黑龙江省关于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条例精神,合作社遵循以农民为主体,以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共同富裕为办社宗旨,以民办、民管、民受益、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社员地位平等为基本原则,召开了社员大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符合社情的章程。通过社员大会用无记名形式选出了理事会和监事会,在会上产生了理事长和监事长各一名,并通过了本社章程。合作社下设生产管理办、品牌创建办、市场营销办各5人,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要求成立了财会室3人,为所有社员建立社员账户,制作了社员证,社员可以随时查看合作社财务账目及其他生产经营情况,每年向社员公开财务情况2次,实行盈余返还制度。成立了技术办,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技术员,机构组织得以完善。合作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逐步完善了服务设施,这些基础设施和固定资产按照一定比例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和风险基金,可以为社员提供稳定、持续、有保障的服务。
    三是合作社业务规范。以民办、民管、民受益为原则以服务社员、谋求全体社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充分发挥合作社优势,为社员提供生产、管理、加工、销售以及采购生产资料的一条龙服务,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盈余返还制度。彻底改变往年卖粮都是一家一户单打独斗的局面。合作社还做好记录工作,使会议、培训等记录齐全,档案管理规范,各种资料保存整齐完整。合作社建立了成员管理、财务及资产管理、生产经营管理、重大事项报告及民主决策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和执行。在重大事项决策上实行“一人一票”制度或“一人一票”和不超过总票数20%的附加表决权的结合制度,这种议事制度得到了社员的认可。该社实行盈余3比7返还制度,可分配盈余按照章程规定,不少于规定比例的60%返还给成员,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财务和会计报表,接受农经部门审计和监督。目前合作社享有良好的声誉,无生产、质量安全事故,无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不良记录。
二、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明晰权益分配制度
    一是入社社员遵守合作社章程。在生产上,合作社有健全的服务设施,能及时为成员提供所需要的服务内容,使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超过了85%。带领社员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规程进行生产;严格按照合作社绿色品牌创建的要求,控制化肥、农药的使用量,使产品达到绿色有机标准;严格按照合作社章程的要求,在同等价格下,合作社成员的产品进入合作社进行统一销售。合作社社员在生产过程中,优势互补,团结互助,共同打造合作社农民组织的企业文化。合作社在每个生产环节都对社员进行技术培训,使社员科技种田技术有了较高水平,对社员进行综合素质教育,使社员自身素质也有了提高。经过几年的运作,为了整体提高社员生产能力,合作社制定了14项统一措施,即:统一培训、统一浸种催芽、统一供苗、统一插秧、统一供肥、统一供种、统一技术标准、 统一技术措施、统一机车作业标准、统一收获、统一产品收购、统一品牌销售、统一分户核算、统一返还利润,14项统一措施得到了社员的认可。
    二是明晰权益制度。按照合作社法的要求,合作社员员地位平等、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盈余返还、风险共担的办社理念。合作社在成员中以土地承包地数量为基础,每亩出资10元,每1000元为一股,共设立365股,收股金36.5万元。
三、争取上级政策,合作社发展壮大
    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争取总局、农场一系列优惠政策。2008年农场党委将原二分场占地面积1.9平方米的校舍做为合作社的场地场所,前5年免收租金并签定了20年的租赁合同。2009年得到总局项目支持,国投资金120万元,社员自筹资金70万元已建成了700平方米的仓储库一座,200平方米的社员培训中心一个和300亩水稻立体养殖园区一个,其中稻田养鸭100亩,放鸭雏300只,产生利润6000元;养鱼100亩,放鱼苗3000尾,产生利润5000元;养蟹100亩,放蟹苗300公斤,产生利润7000元。通过种养立体交错使水田单位效益得到了提高,更重要的探索了一条绿色生态种养模式,使水稻自身附加值得到了提升,为农业生态产业发展探索了一条新途径。2009年在盈余中提留公益金和公积金7.8万元、风险金20.2万元。通过经营积累、农场扶持、接受捐赠等方式形成的固定资产也已经折股量化到每个社员。合作社从成立到现在,折股量化资产62 万元。
   二是合作社经过运作,初见成效。2008年粮食在市场价格不明朗的情况下,秋收期间辽宁五丰米业集团以每公斤1.84元的价格地头收购社员水稻6000吨,为社员增收35万元。2009年合作社与宝信来米业签定了10000亩富硒长粒米水稻定单合同,每公斤高于市场价0.08元收购,通过合作社平台以每公斤高于市场价0.02 元售出6000吨定单水稻为社员增收120万元,亩加利润120元。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与当地同类型非成员户相比,年增收达到50%,入社社员比非入社社员年平均增收8000元以上。
    三是普惠社发挥作用。随着绿色稻专业生产合作社的不断发展,社员之间、管理区种植户之间收入不平衡,收入差距拉大的问题显现出来,按照总局党委(扩大)会议精神“新五区”建设的要求,结合管理区的实际情况,通过合作社成员大会一致同意,以合作社为基础,于2008年11月初成立了以合作社成员资金为载体的农民普惠社,使合作社的功能更明显,作用更突出,更具吸引力。普惠社依托专业生产合作社,合作社社员基本上囊括了全区的种田大户,资金相对比较丰厚,采用入股方式加入,实行股份制,出资人参与利润分红。具体方法是每户社员每亩地出资5元入股,首批筹资17.5万元,由社员选举的管理机构实行民主管理。受惠者可以是合作社社员,也可以是管理区内非社员的困难职工群众。普惠社服务及时,手续简便,金额在3000元以下、借款期限3个月内的,不需抵押和担保,只考察投资项目是否可行;借贷金额在3000至10000元的,由作业站党支部担保即可。普惠社的建立,为部分社员和低收入群体解决了小额贷款的困难。目前为止,全管理区已有17户职工拿到了急需的资金,共计8.1万元。目前,该社已带动非成员农户数达 300 户以上,且非成员农户与合作社交易额(量)比例达到合作社总交易额(量)31 %以上。
    四是大灾之年,灾难之时,凸显合作社组织之优势。2009年7月19日-7月20日两场强降雨导致七星河水倒灌,使管理区受灾面积达18000余亩,绝产面积4000余亩。面对突如其来的灾情,合作社召开理事会,将所有社员的水田6寸泵及抽水机械调往受灾严重的20作业站,散会后不到5个小时,由2名理事组成35人抗灾突击队,自带30台抽水机及燃油奔赴20作业站,一干就是5天。社员们吃住在抗灾前线,没有从受灾群众要一分钱费用,得到了广大职工群众的高度赞赏。7月28号合作社召开一年来的总结大会和分红大会,经社员建议,理事会通过将社员分红每股拿出50元,即每亩0.5元,累计拿出资金1.75万元发放给了12户受灾严重的职工家中。钱不多,但它体现了合作社社员的爱心和通过组织化程度提高,社员素质不断升级的良好氛围,也为地区和谐稳定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四、合作社发展的方向
    2010年,在七星第二管理区12作业站建设一条绿色生态产业带,种植特色香米水稻4200亩,发展稻田间生态养猪、稻田养鸭、养鱼、养蟹的立体种养结合业,打造特色绿色水稻品牌。发挥种养结合核心区示范功能,利用三年时间辐射推广,使合作社社员全部成为种养结合户,生产绿色水稻4.3万吨,养殖生猪10万头以上,力争三年内达到绿色有机食品AAA标准。
合作社将面向市场,做好产品流通,在市场建立自己的品牌猪肉销售网点,还将与周边大型肉联企业联系,外销绿色猪。增加养殖户肉产品附加值的同时,生产出的有机稻,进行深加工,通过专业设计和包装,打造自己有机稻品牌。确保合作社产品内在品质和核心竞争力,最终达到生产大基地,加工大品牌,销售大物流,经营大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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