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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抚远县鸭南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 时间:2015-01-05 来源:本站 一、基本情况
鸭南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自2009年6月20日由5人发起,经抚远县工商局注册登记,本合作社,前身为鸭南乡金江大豆产业协会,协会于2005年8月经抚远县农业委员会批准成立。目前,入社农户达到125户,入社种植面积19000亩,合作社成员涉及鸭南乡、寒葱沟镇2个乡镇共17个村屯。
(一)机构设置。该社有1名理事长及5人组成的理事会,并设有执行监事,理事长由鸭南村村会计田永权担任,组建了由5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技术服务小组,承担农作物实用技术推广与应用、良种引进、良种繁殖、技术培训、资金协调等服务职能。
(二)资金运作。种植户按入社耕地面积向合作社交纳1元/亩服务费。合作社组建发起人员向合作社注入3万元,设立了风险基金。年终合作社经营收入15%纳入公积金,5%纳入公益金,20%纳入风险基金,60%按社员生产资料交易消费量分配。
(三)管理方式。合作社能否让种植户享受到优质服务,得到实惠,是实现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关键。为此,从三方面加强管理。一是民主决策。定期召开社员大会和理事会,听取工作情况,并安排下一步工作。重大事项和紧急情况,随时召开会议。对合作社内部的重大事项由理事会成员民主协商或社员大会集体决定。自成立以来,先后召开了5次理事会议,协商处理有关问题,取得了比较理想的效果。二是民主监督。设立了理事长办公监督热线,随时接受社员对工作人员的投诉。执行监事代表社员对理事会及合作社负责人履行章程及职责情况、落实社员代表大会决定情况及合作社内重大事项、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监督。三是财务公开。合作社内部成立了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定期向社员公开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社员监督。
(四)服务内容。合作社对社员服务实行了“三统一”,一是统一购进生产资料,由合作社先行考察,保证质量,再由合作社陪同种植户购进;二是统一技术培训,由合作社统一外聘专家向社员传授种植技术,提高种植水平。三是统一销售,由合作社统一组织对外销售,提高销售价格。
二、取得成效
(一)改变了传统耕作观念。传统耕作方式以一家一户为单位,规模小,不利于机械作业。在建立了专业合作社后,农忙季节前,合作社就与种田农户达成农机作业协议,运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对事前预约的农户实行统耕、统防、统收等机械化作业,解放了农村劳动力,增加了农民收入,2009年秋季收获期间全社4500余亩水稻、14500亩大豆的收获,全部由合作社承担,外出打工的劳动力无需象往年一样返乡秋收,而无后顾之忧。
(二)实现了农民和农机经营者“双赢”。收割每亩水稻、大豆就节约支出50元,全村农民仅秋季收获就节约支出10万余元,同时外出务工者也不再因农忙返乡而节约了路费和多挣了工钱。个体农机者参加合作社后,机械的挂牌、检审、入保、维修保养等,都由合作社专人统一组织,作业市场由合作社统一负责,扩大了作业区域,延长了作业时间,从而提高了机械利用率,增加了作业收入。同时合作社也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
(三)推动了农机化的发展。合作社的成立,不仅提高了农机具的利用率,使农机技术在农业生产中得到广泛运用,而且由于农民带资入社,带来了农民更多资金投入发展农机事业。同时也杜绝了过去个人购置中的单一和重复购置现象,避免了一些一次性投入资金大,难以确保作业收入的现象,使农机配置向农业生产全过程发展。一台水稻收割机25万元,投入大,作业面积还不能保证,但是通过合作社的形式购买,就保证了机械的有效利用时间,规避了风险。 (四)积极推广农机新技术、新机具。合作社成立后,积极争取到了县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示范项目落户本社,示范田今年水稻比去年每亩增收50公斤。2009年,县政府对购置农机具给予30%补贴,合作社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向社员大力推广先进的农业机械,购置农机具总额100万元,积极争取到政补贴30万元,社员自筹资金20万元。新增农机具10台,其中购置大中型拖拉机3台、水稻插秧机2台、水稻收割机2台、、旋耕机4台。由此,在合作社成立和全程农机化实施带动下,农机新技术、新机具得到了示范与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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