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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市新庄农民专业合作社 时间:2014-07-03 来源:本站 新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4年,由村党支部领办,党支部书记刘清泉任理事长。新庄村党支部荣获黑龙江省“五个好村先进党组织”称号,新庄村被授予哈尔滨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和黑龙江省“劳动模范集体”称号,并被授予黑龙江省“文明村”标兵。
刘清泉是哈尔滨市人大代表、五常市政协常委。当选黑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副会长、黑龙江省青年合作经济总会副会长。曾荣获五常市“十佳公仆”、哈尔滨市“青年五四奖章”、黑龙江省“十大杰出青年农民”、“十佳村官”、黑龙江省“劳动模范”称号。
新庄农民专业合作社于2008年获得工商注册,领取了营业执照,办理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在中国银行五常支行开户。合作社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民主监督、收益分配、岗位责任、绩效考评、社员大会等制度。实行了独立会计核算,5项服务账目单设,记账、出纳和保管员单设,收益按产品交易量分红。
合作社现有社员200名,突破了行政区域界限,社员分布在二河、常堡、卫国等6个乡镇。
合作社开展了5项活动:
一、资金互助
新庄农民合作社在2006年开展资金互助活动。合作社将社员们的余钱集中起来,再贷给缺钱的社员,解决社员生产资金不足问题。合作社开展的资金互助活动,手续简便、方式灵活,只需社员提出申请,理事会审核后根据资金需求量和欲融资社员预约,使贷款社员不出村即可拿到资金。
目前,互助资金总额已达到700万元,社员称之为“自己的银行”。黑龙江省银监局、省政府金融办曾来这里调研,肯定了合作社的做法。
二、联合购销
新庄农民合作社组织社员“团购”生产资料,减少中间环节,既降低成本又保证了质量。多年来统一购进种子200吨,,肥料农药1000吨,累计为社员节支超过60万元。统一销售农副产品累计达到1万吨,为村民增加收入300余万元。
三、有机订单
新庄农民合作社连续5年获得有机食品基地认证,设有内部检查员2名,种植区区长5名。建立了产品生产过程档案记录制度,有完备的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建立了“统一品种、统一提供生产资料、统一生产技术标准、统一产品销售”的经营模式。2009年与珠海签订有机水稻订单3000亩,有机杂粮订单1000亩,仅有机订单一项,社员就增收120余万元。
四、农副产品加工
合作社投资150万元建立了加工厂,占地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工厂进行了质量认证,工厂和基地均获得有机认证。年产“硕达户山”牌有机大米、杂粮可达万吨。
五、农机作业
在合作社内部开展农机作业,社员以股份制形式出资,总投入125万元,购置大型农机具10台套,场库棚面积1500平方米。鼓励农民以土地入股,实现农机集中、连片作业,有效提高作业质量和效率。可实现灭茬、旋耕、起垄、中耕、收获和秋翻一条龙作业,作业面积8000多亩,作业质量大大提高,受到社员和村民的普遍欢迎。
通过开展上述5项服务,合作社拉动农民增收显著,社员人均增收超过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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