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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告
综合财经

国债期货实行严格大户持仓报告制度

时间:2013-09-05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国债期货将于9月6日正式上市,上市所需的各项配套制度也在逐渐完善,从目前已经公布的涉及国债期货的各项制度来看,处处体现着监管层从严监管国债期货市场、确保国债期货平稳运行的思路。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下称“中金所”)昨日发布了《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大户持仓报告制度操作指引》(下称《指引》)。与股指期货不同,中金所在国债期货上还设立了较为严格的大户持仓报告制度。

  《指引》要求,单个客户国债期货单边总持仓占市场单边总持仓量超过5%的,客户或者会员应当向交易所履行报告义务。

  达到下列标准的,交易所可以要求客户或者会员履行报告义务:(一)前5名客户国债期货单边总持仓占市场单边总持仓量超过10%的;(二)前10名客户国债期货单边总持仓占市场单边总持仓量超过20%的;(三)交易所要求报告的其他情形。

  根据《指引》,大户持仓报告的内容包括,基本信息,国债期货持仓、交易保证金及资金来源信息,与国债期货持仓相匹配的可交割国债信息,实际控制关系账户信息。

  中金所还要求,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持仓合并计算,实际控制人应当就其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履行相关报告义务。

  此外,从中金所公布的国债期货合约来看,正式合约在持仓和保证金方面的要求均严于证件意见稿中的要求,正式合约将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持仓限额由征求意见稿中的1200手、600手、300手改为1000手、500手、100手。

  不仅如此,在9月2日中金所发布的国债期货上市通知中,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暂定为合约价值的“3%、4%和5%”,这与8月30日公布的合约规则中的“2%、3%和5%”相比,保证金比例有所提高。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以上各项制度主要是体现了从严控制上市初期风险的精神,风险覆盖程度进一步提高,保证国债期货能够高标准、稳起步,尤其是光大证券“8·16”事件发生之后,控制风险、防止市场异常波动成为重中之重。

  值得注意的是,中金所针对国债期货制定的大户持仓报告制度要严于股指期货。对于股指期货而言,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金所同样实行大户持仓报告制度,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公布持仓报告标准。

  对于股指期货,虽然中金所要求在达到持仓限额的情况下,要求会员或者客户应当提供资金来源说明,但中金所的大额持仓报告制度并未明确指出报告所需要的持仓限额以及比例,仅规定各交易品种持仓限额根据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整持仓限额标准。

  一位期货公司研究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在目前市场的情况下,机构对于对冲风险的需求是很大的,因此对于机构的持仓还是应该有一个制度上的严格限制。持仓的大量增加,会在短期内扭曲市场的功能和机制。”

  “中金所股指期货的大户持仓报告制度,也有必要设置一个额度,根据目前的市场情况,5000手是一个比较合适的额度,限额的目的是保证市场的连续和均衡。”上述负责人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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