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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再出新政促生猪产业增量 时间:2019-10-30 来源:浙江农业信息网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推动浙江省生猪产业高质量增量发展,近日,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出台了《浙江省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要坚持高质量、高水平发展方向,以标准化、绿色化、循环化、规模化、数字化、基地化为引领,以新建、扩建和改建规模养猪场为主渠道,持续推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起布局合理、绿色安全、优质高效、环境友好、产销协调的生猪产业格局。到2021年底,全省生猪出栏要达到1400万头、出栏增加540万头,生猪自给率达70%以上。《方案》具体提出了五大增量措施:
加快新建产能落地投产
优化生猪产业要素布局,加快新建30个左右年出栏10万头以上标杆性现代化猪场、60个左右万头以上标准化猪场,按照“场区布局合理、设施制度完善、生产全程清洁、产出安全高效、资源循环利用、整体绿色美化”要求,综合运用自动环境控制系统、自动喂料、自动清粪、智能监管等先进设施装备,大力推广负压通风系统和综合减臭技术,选择节水、节料、节能生产工艺,因地制宜选择采用多层立体养殖、单层集约养殖等模式,全力建成一批国内一流的现代化美丽牧场。
促进现有产能提质增产
支持存栏500头以上规模猪场更新设施设备和标准化改造栏舍,配备自动喂料、自动饮水、自动清粪等设施装备,高标准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支持猪场适度扩建,通过流转周边土地、挖掘猪场存量土地等方式,增加生猪栏舍面积,提高生猪存栏数量和饲养规模。支持养殖企业并购重组,鼓励大型养殖企业通过合作、参股、收购、代管等方式,整合提升中小规模、低水平猪场,促进生猪养殖“由小变大、由大变强、由强变优”。
挖掘存量产能释放潜力
在不污染环境的前提下,支持按设计产能科学增加养殖量,做到应养尽养。加强生猪养殖全过程精细化管理,提高产仔数、存活率。加强生猪生产调度,及时发布生产动态信息,引导养殖企业组织生产,稳定生产预期。
强化繁育建设保障产能
大力提升核心育种能力,支持种猪培育、仔猪哺育和育肥猪饲养等育繁推一体化企业集团发展。指导种猪场加强种猪饲养管理、疫病防控,提高受胎率、产仔数、育成率和母猪利用率,提高供种能力。选择一批生物安全水平高、技术力量强、近两年引进原种猪的规模养猪场,按种畜禽场许可程序认定为二级种猪繁育场,满足扩大产能对种猪的需求。积极推进地方猪品种利用。
严密疫病防控稳定产能
加快实施生猪产业全链条严管“百场引领、千场提升”行动,按照“一场一策”要求,改造提升现有规模猪场、屠宰企业,大力推广“三洗三消”“区域防控”等八大模式。加快推进生猪运输车辆洗消中心、区域性生物安全隔离带、病死动物无害化移动应急处理等区域性防控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区域内动物疫病监测、防疫屏障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严格落实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驻场官方兽医制度,持续提升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全面提高生物安全水平。2019年完成1000家规模养猪场、屠宰企业改造提升,2020年实现基本全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