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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政策

吉林省今日启动中晚稻最低价收购预案(附库点名单)

时间:2017-11-24 来源:本站

粮通社讯  从国家粮食局官方网站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调〔2016〕5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从11月24日起在吉林省启动2017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据悉,按照《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调〔2016〕55号)规定,2017年执行中晚稻(包括中晚籼稻和粳稻)托市收购的主产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11省(区)。


根据国家粮食局有关通知,安徽、湖北、河南、江苏、四川、黑龙江等地已相继启动了2017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什么是最低收购价?

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标准品的到库价。具体价格水平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公布的当年最低收购价格为准。执行最低收购价的粮食为当年生产的等内品,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


最低收购价格是多少?

从国粮局获悉,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各方面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17年生产的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每50公斤136元和150元。(编者注:分别折合1.36元/斤,1.50元/斤)


收购等级标准!

根据有关要求,执行收购期间,应以当年生产的国标三等中晚稻为标准品,具体质量标准按稻谷国家标准(GB1350-2009)执行。


标准品中晚籼稻的具体质量指标为:杂质1%以内,水分13.5%以内,出糙率75%~77%(含75%,不含77%),整精米率44%~47%(含44%,不含47%)。


标准品粳稻的具体质量指标为:杂质1%以内,水分14.5%以内,出糙率77%~79%(含77%,不含79%),整精米率55%~58%(含55%,不含58%)。


附件:吉林省第一批2017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收储库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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