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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告
粮食政策

9月14日国家临时存储玉米(2013年分贷分还)竞价销售交易公告

时间:2017-09-05 来源: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经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决定,2017年9月14日在国家粮食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及联网的各省(区、市)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组织开展2013年分贷分还国家临时存储玉米竞价交易,请交易会员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www.grainmarket.com.cn)登录“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我要买粮→参加竞价交易→分贷分还临储玉米竞价销售”参与交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安排

  


  具体交易的品种、数量及调整变化情况等,详见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即时交易公告、交易清单。


  二、保证金


  110元/吨(履约保证金100元/吨、交易保证金10元/吨)。买方须在竞价交易会前,根据所需竞价交易的粮食数量,向国家粮食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预交相应数额的保证金。买方预交的保证金按规定扣除手续费后可转作货款。


  汇款时务必使用在交易市场注册时关联的绑定账户,否则将会影响资金实时到账。国家粮食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717808170P,汇款后请及时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查询资金是否到账,如遇到问题,请致电国家粮食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或当地注册市场。


  收款单位名称:国家粮食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

  1、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

  账号:35150188000132701

  2、开户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账号:81201560065163840000

  3、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20399990010100000284441


  三、交易资格


  买方为依法注册或具有经营资格的国内粮油贸易、加工(用粮)、饲料生产企业(经营者)。应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建立粮食统计台账,履行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报表义务。除加工企业外,分贷分还承贷企业(包括承贷库和实际储存库点)不允许直接或间接购买本库储存的粮食。


  四、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活动采取竞价交易方式,通过现场和网上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交易会员可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登录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也可到省级粮食交易中心现场交易。


  五、其它


  1、依据《粮食竞价销售交易规则》有关规定:2013年分贷分还玉米专场销售(自2017年5月5日专场开始)可由承贷企业代行签订交易合同。

  2、《粮食竞价销售交易规则》《交易授权书》《粮食竞价交易购销合同》《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等有关资料见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


  国家粮食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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