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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7-31 来源:农业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办):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纪委《2012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就农业系统做好2012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推进集体资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

    (一)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按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布局,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指导各地重点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财务收入管理、开支审批、债券债务管理,以及资产台账、资源登记簿、资产和资源招标投标、资产处置、经济合同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检查调研,认真总结各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经验和做法,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单位建设,认定一批示范单位。

    (二)探索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形式。指导各地稳步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在规范和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基础上,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引入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平台,促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流程化。加强对集体产权交易的管理和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招标投标和公开竞价机制引入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集体“三资”服务中心为依托,构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的平台,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和交易程序。

    (三)深入开展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加大集体财务公开力度,强化对公开事项及时性和公开内容真实性的监督,积极推行村民点题公开、答疑纠错制度。搞好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检查,切实抓好农村集体财务日常收支监管,严格财务收支审批程序,重点解决侵占集体资财、截留惠农补贴、挪用私存公款等问题。加强农村经济审计监督,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力度,抓好农村“一事一议”、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债权债务管理等专项审计,把审计重点由单纯集体财务向集体“三资”管理拓展。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切实解决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突出问题

    (一)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稳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完善登记试点方案,健全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制度。继续开展延包后续完善工作,全面落实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

    (二)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制定推广土地流转合同标准文本,严格执行土地流转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政策要求。加快培育土地流转服务组织,依托基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健全村有信息员、乡镇有中心、县市有网络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开展信息发布、合同签订、政策咨询、价格评估、纠纷调处等服务。按照产权明晰、形式多样、管理严格、流转顺畅的要求,加快建立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健全交易规则,引导土地流转规范有序发展,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三)加快构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认真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按照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需要,指导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加快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体系。深入开展法律学习宣传活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进法律进村入户,引导农民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加强仲裁员培训,制定仲裁员培训规划,建立健全仲裁员培训制度。抓紧制定地方配套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依法规范开展调解仲裁活动。

    (四)坚决纠正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问题。加强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土地承包信访督查督办。加强与纪检、监察、国土、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纠正和查处违法调整收回农民承包地、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地、借土地流转非法改变土地用途等严重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问题,健全依法解决农民土地承包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拓宽农民负担监管领域,推动减负惠农政策落实

    (一)延伸农民负担监管领域。推动农民负担监管向相关领域延伸。农村公共服务领域重点监管向农民代支代扣代缴费用和搭车收费行为,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重点监管向农民多收费乱收费行为,惠农补贴补助补偿政策落实领域重点监管抵扣和搭车收费行为。

    (二)推进一事一议及财政奖补工作。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指导,认真总结交流基层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好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办法,推进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专项检查,推进一事一议信息化试点,与有关部门联合推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规范开展。

    (三)深化农民负担重点治理。持续开展向村级组织摊派问题的治理,推动建立健全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度和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申报制度。严格执行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持续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着重解决计划生育、农村义务教育、修建或维护通村公路等领域的乱收费问题,持续开展农民负担综合治理,省市两级要分别选择若干问题较多的地方,加大治理力度。

    (四)加强减负工作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关于涉及农民切身利益违规违纪问题查处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多收乱收款项的退还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建立健全减负惠农政策文件会签、农民生产生活设施建设项目审核等制度,加强涉及农民负担事项的审核监督。完善农民负担监管督导工作实施办法,推动各地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强化监督管理。

四、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

    (一)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检查力度。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负起农资打假工作牵头的职责,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春耕、“三夏”和秋冬种等重点时节专项治理行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清查,进一步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和经营门店的日常监管和农资物流配送的监控检查,加大对乡村流动商贩销售农资行为的监管力度,保证农资监管工作不留盲区和死角。加大对重点农资的抽检力度,强化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和完善检打联动机制,对不合格农资产品及时组织查处并追溯制假售假源头。

    (二)加强案件查处,严查违法行为。加强案件线索排查梳理工作,积极拓展案源渠道,坚决打击假劣农资制售源头,遏制农资违法犯罪活动。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突破一批大要案件。健全区域联查、跨区协查等案件办理机制,加强区域间和部门间案情通报和移送工作。切实做好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防止和纠正治标不治本、“以罚代刑”问题。同时,加大制售假劣农资案件曝光力度,震慑不法分子。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明确工作目标,细化任务分工,狠抓贯彻落实。要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部门的整体工作,发挥部门优势,积极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将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各级农业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综合采用自查、专项检查、重点监控、审计监督等多种措施,严查违纪违法问题,着力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严肃督办和查办不落实“三农”政策、严重损害农民利益的案(事)件和顶风违纪行为,确保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走进千家万户、落实到田间地头。

    (三)深入调研总结,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各地各级农业部门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多种途径,宣传树立先进典型,有效发挥农家书屋、农村文化大院等平台作用,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营造良好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氛围。推进农业基层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带着责任和感情与群众打交道,为群众办实事。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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