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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策性粮食储备体系的反思

时间:2020-06-08 来源:三农学术

搞好粮食储备调节,在稳市、备荒、恤农方面有重要作用。中国粮食收储政策已经走到改革窗口期。中国在21世纪初全面放开粮食市场以后,形成了以战略储备和托市收储为主要构成的政策性粮食储备体系。两类储备各司其职,曾有效地发挥了危机应对、市场调控的作用。然而发展至今可以明显看到,政策性粮食储备体系早已偏离过去后置于市场、适时调控的定位。托市收购价成为市场价格“风向标”,政府收储一家独大挤压民间储备,严重扭曲市场机制。

 

更为严峻的是,政策性收储带来的市场扭曲与我国高质量发展走向不一致,不断加大自然资源环境压力,甚至成为多边贸易争端的焦点。在新的发展阶段,需要重新梳理政策性粮食储备的目标与职能,重构政策性粮食储备体系。

 

一、我国政策性粮食储备体系面临的严峻挑战

 

过去粮食储备体系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扭曲市场机制、监管漏洞频发等方面,然而“痼疾”尚未解决,“新患”又层出不穷。在贸易全球化不断加深、资源环境约束不断收紧、国内消费升级不断加快的背景下,中国政策性粮食储备体系面临的挑战愈发严峻。

 

1.粮食市场矛盾重重

 

在农业补贴、托市收购等一系列支持政策的刺激下,中国粮食产量迅速提高。但与此同时,生产资料价格不断上涨,维持农民种粮积极性变得高度依赖托市收购。托市收购范围不断扩大,库存规模持续高企,粮食市场呈现出明显的“政策市”导向。国际粮食价格经历了2008年左右和2010年左右两轮高峰以后迅速下滑,2013年以来国内外主粮价格全面倒挂,加剧了国内粮食价格的下行压力。粮油加工企业面临激烈的外部竞争压力,较高的国内原料成本导致“稻强米弱、麦强面弱”,企业利润空间遭挤压,产品竞争力削弱。继续维持较高的支持力度,会进一步加剧市场阻滞、增加财政成本,未来面临更大的市场风险和政策风险。如果放开,则极有可能打击种粮积极性,导致产量大幅下滑,威胁国家粮食安全。如果积极去库存,又会导致市场价格降幅过大过快,打击加工企业的加工意愿,国内粮食市场调控陷入较大困境。

 

2.粮农组织黄箱限制

 

托市收储政策属于WTO黄箱限制的支持政策,按照中国入世要求,补贴总额不能超过该类农产品总产值的8.5%。随着托市收储范围不断扩大,托市收储政策成为国际多边贸易争端的焦点。早在2016年9月,美国认为中国稻谷、小麦和玉米补贴总量超过黄箱限制,并向WTO提起诉讼。中美双方最大的争议在“符合补贴条件的产量”的界定。美方坚持认为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没有明确限制收购数量,所有托市省份的产量都在补贴范围内。但中方称收购时间、启动条件、收购品质标准、农民卖粮习惯已将收购范围进行了大幅限定。2019年2月28日,世贸组织发布美诉我小麦、稻谷和玉米国内支持世贸争端专家组报告。专家组驳回了美方关于玉米诉讼的请求,但认定中方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违反入市承诺。2出于对世贸组织的尊重,2019年6月12日中国接受裁决并承诺在2020年3月31日之前完成对麦稻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改革。多边贸易争端动摇了托市收储政策的根基,托市调控空间进一步收窄,不利于维护我国粮食市场稳定和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3.自然资源环境约束

 

粮食储备体系背后是对粮食自给率的较高要求,这一要求加剧了对自然资源环境的破坏。我国人均土地和水资源十分匮乏,工业和城镇化发展不断挤压耕地空间,加剧了对农业资源的掠夺性开发。全国600多个县的人均耕地面积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规定的人均0.8亩的警戒线。3高产量基于高投入,1980—2015年,我国粮食产量增长了82.8%,与此同时化肥施用量增长了4.5倍,化肥施用量的增速远超过粮食产量的增速。农用塑料薄膜用量在1991年为64.21万吨,到2015年增加为260.36万吨,是1991年的4倍多。4农业带来的大规模面源污染成为我国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长期以来对农业资源的高压利用,已经使农业生产高度依赖化学投入品,没有“一炮轰”式的化肥投入,就没有产出。农业资源破坏已经不容乐观,未来如果进一步强调粮食产量增长,对农业生态资源不予保护和恢复,将直接破坏保障粮食安全的根基。

 

4.消费端高质量要求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人民消费转型升级对粮食品质提出了更多要求。消费者已经不满足于吃饱,吃好、吃得多样化、吃得有营养成为食物消费的主要方向。近年来国内粮食生产跟不上消费需要的情况已经显现,直接导致国外优质农产品进口显著增加。我国经济各领域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粮食行业也面临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目前粮食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比较突出:不平衡突出体现为数量增长快、质量改进慢,生产发展快、生态改进慢;不充分突出体现为粮食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不高。5消费结构转型升级、粮食产业竞争力提升和国家粮食安全等的新要求,迫切需要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6政策性粮食收储长期主导粮食市场的结果是重视粮食数量而忽略粮食质量,少部分优质粮流入市场,大部分低质粮进入国库。这不仅导致粮食供给与需求长期错位,而且影响国库粮食质量,浪费国家优质储备库资源。

 

二、我国政策性粮食储备体系的目标失衡与体系失控

 

中国政策性收储存在的种种问题与其制度设计密切相关,政策性粮食储备制度承担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确保农民种粮收入和稳定粮食市场的功能。这些目标的实现依托中央战略储备和托市收储两大储备体系。前者主要是应对自然灾害、战争等突发事件所持有的常规储备,后者则主要应对市场波动、市场大幅下跌,是一个临时性质的缓冲储备。战略储备成型于1999年粮食市场化改革,以中央储备粮总公司的成立为标志。托市储备体系发端于2004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颁布。政策性储备在粮食市场化改革初期有效发挥了政策引导、稳定市场的功能,但在长期实践中政策导向开始偏离,一系列问题也相伴产生。

 

1.政策性收储多目标叠加与偏向

 

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粮食储备的目标大致可以归纳为三个:粮食安全、收入和价格稳定、经济效益。7前两个目标比较容易理解,经济效益则侧重于生产者、消费者总体收益的平衡以及国家财政负担。中国政策性粮食储备的目标也非常类似,而且从两类储备体系的职能上来看,两类储备分别对应不同的储备目标:战略储备主要发挥粮食安全最后防线的保障功能,托市收储政策在出台之初主要用于应对剧烈的市场波动。2004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标志了托市收储政策的出台,《预案》明确阐明:“最低收购价政策不同于过去的保护价收购,为了防止政策过度干预市场,该政策只在特定情况下才启动。”即,只在粮食供求发生重大变化时才实行,只有短缺的重点粮食品种才实行,只有粮食主产区才实行。此时政策性粮食收储分工明确,权责明晰。实践也证明,两类政策性收储确实发挥了稳定市场、促进粮食稳定增产的作用。

 

然而,在促进农民增收和保障粮食安全的压力下,托市逐渐从过去特殊情况下确保市场稳定的单一目标,逐渐扩大到确保农民增收、粮食安全、稳定市场的多重目标。多重目标叠加打乱了过去有分工的收储制度设计,把粮食安全的职能部分交予了托市收储政策。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需要保证粮食产量稳步提高,进一步把托市收储政策稳定收入的功能扭曲为农民增收功能。所以,托市收储实际上承担了确保农民增收、粮食安全、稳定市场的三重目标。单个政策承担三重目标易导致政策目标混乱,一旦难以平衡目标之间的关系,必然会导致政策走样。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市场稳定目标优先地位被粮食安全所取代,对粮食安全目标的关注进一步强化了托市的农民增收功能。至此,托市收储显然逐步脱离了过去特定情况下才启动的定位,实际承担的政策目标也远超出了确保市场稳定的功能。

 

2.承储体系黏性依赖与托市泛化

 

从保稳定到保收入的目标偏向导致托市范围不断扩大。一开始,政府在扩大托市收购范围时非常谨慎,2004年只出台了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到2006年才进一步出台小麦的最低收购价政策。此后为了稳定其他重要农产品的生产,政府进一步出台托市的“同胞”政策——临时收储政策。与托市在播种时公布托市价格不同,临时收储政策在收获时才公布收购价格,对市场的引导作用相对偏弱。可见此时政府对托市的态度还是比较谨慎的。然而托市收储的定位偏向农民增收以后,托市收储的规模不可避免地进一步扩大。2007—2009年,国家先后对东北主产区的玉米、大豆,湖北等地的油菜籽实行临时收储政策。2011年开始,又对全国棉花主产区实行棉花临时收储政策,对全国糖料主产区实行食糖临时收储政策。

 

政策导向偏离加上收储的组织管理体系未完全市场化,进一步加剧了托市泛化。20世纪90年代末,中央储备粮垂直管理体系建立以后,过去“吃政策饭”的地方国有粮食体系马上面临转型挑战。脱离了中央财政拨付,地方国有粮食企业要么收储地方储备粮,要么入市进行市场化收储。地方储备受地方财政实力偏弱的制约,市场化收储面临的市场风险偏大。托市收购政策出台以后,承储企业能够从中央获得全额的收购和保管补贴,这给众多地方国有粮食企业一线生机。地方国有粮食企业竞相争取托市收购任务,频频出现“跑关系调入”中储粮的现象。中储粮采取委托代理方式进行托市收储,委托代理结构下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加剧了管理难度。代储的承储企业为了尽可能获得多的保管费,在粮食收获时有收储的冲动,尽可能多地收购,进一步增加了托市范围。粮食制度改革要对既有利益结构进行重新组合和安排,在过去粮食市场化改革中,国有粮食企业的体制性缺陷和部门利益或多或少都形成了一定阻力。8改革以后部门管理制度的黏性仍然存在,这种黏性依赖在一定程度上将市场化调控措施拉回了政策性干预性质。

 

3.市场体系内国家垄断格局形成

 

在收储目标偏离和体系黏性依赖的共同作用下,托市收储政策开始扩张。托市收购的范围从两大口粮扩大到玉米、大豆等重要粮食作物,然后进一步扩大到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为了保证农民基本收益,最低收购价格和临时收储价格不断提高。2008—2018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涨幅达到93%,中晚籼稻达到92%,粳稻达到107%;2009—2014年,白小麦最低收购价涨幅达到64%、红小麦和混合麦达到71%;2010—2013年,玉米临时收储价格涨幅达到49%;2009—2012年,大豆临时收储价格涨幅达到24%;2010—2013年,油菜籽临时收储价格涨幅达到38%。

 

托市信号在市场中传递和反馈,在长期动态作用下,粮食市场体系中的国家垄断格局形成。托市有效稳定了农民预期,提高了粮食产量,但也造成了下一收获期有更多粮食集中上市的情况,从而导致粮食价格断崖式下跌,托市不得不再次启动。随着生产资料上涨和粮食价格下跌进一步挤压粮食收益,托市价格相应上涨,结果导致托市信号传导渠道进一步固化,下跌幅度加剧,托市收购压力也进一步增大。如此长期演化以后,市场价格基本上向托市价格看齐,市场供需形势被虚化。农民种粮基本上看补贴和托市价格,在托市价格不断上涨的年份,刺激了大量工商资本下乡租地种粮。粮食产后通过中间商层层流转,最终大部分进入国家粮库。2006—2010年,政府以最低收购价政策收购了市场上34.1%的小麦,2008年后临储收购了80%以上的玉米。9私人粮食企业收储一方面是为了满足自身加工需要,另一方面是利用市场波动赚取差价。但在政府主导的粮食市场上,私人企业收购价格难以与托市价格竞争,而国家垄断造成市场极端稳定,私人企业收储的外部环境基本丧失。结果是加工企业收购粮源缩减,收储积极性明显下降,更多地从政策性库存中购买原料。粮食市场最终演化为以托市为主导的“政策市”。为了保证农民收入,政府在维持托市收购体系运行上也付出了大量的财政成本。

 

收购管理体制的弊端在国家垄断格局下进一步凸显。中储粮有决定地方代储库的权力,导致地方粮食部门和粮食企业的寻租行为。由于获得收购和存储资格之后,收储企业能够从国家获得数量可观的补贴,于是存储资格成为粮食收储企业的一种稀缺资源。地方粮食部门为了争取存储机会,导致寻租行为产生,“转圈粮”、腐败窝案等频繁曝出。

 

而这些仅是粮食市场的内部问题,在更大的视野下,政策性收储带来的扭曲将农业政策推向了死角。通过维持农民生产积极性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策结果是产量不断提高,但质量长期低迷徘徊,供给和需求的结构性矛盾在新的发展阶段下更加激烈。在全球化背景下,政策性收储成了贸易争端的焦点,并在日益严峻的多边贸易环境下,成为其他国家诉讼中国农业补贴扭曲国际市场的弱点。长期高强度农业作业加剧了农业资源环境破坏,人民生活和社会发展依托的资源环境条件被逼到了极限。

 

三、我国政策性粮食储备体系的目标分解与职能回归

 

可以看到,在托市收储的政策定位从稳定市场转向保障基本收益后,政策性收储带来的干预和扭曲越来越多,而且这一扭曲有明显的“长鞭效应”,通过市场信号传导和放大以后,进一步延伸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破解困境的主要思路,是调整政策性收储的目标范围,分解重叠目标,重新配置职能权限。

 

1.收入稳定:剥离托市收储增收功能,从“托市”回归“托底”

 

要避免托市信号对市场的干预和传导,需要尽快剥离托市收储的增收功能。收储与价格直接挂钩会扭曲市场信号,政府敞开收购会扭曲市场真实的供求关系。在市场供求极端失衡或者波动较大时,这类作用效果较强的政府干预措施确实能发挥较大效力,但并不适用于常规的市场调控。要截断政府干预信号在粮食市场中的动态传导,就要将增收功能从中过滤掉。过滤的方式有两类:一类是直接取消托市,另一类是将托市收购限定在一定范围。直接取消托市从根源上断绝了政府干预对市场价格形成的影响,但结果可能是短期内价格大幅下跌,供求在长期内动态调整。从玉米临时收储的改革经验来看,取消临时收储以后玉米市场价格大幅下跌,部分地区价格甚至“腰斩”。尽管国家同时出台了生产者补贴政策,但种植户的种粮积极性仍遭到严重打击,不少地区出现退租跑路现象。口粮领域如果完全取消托市收购,可能严重威胁国家粮食安全。

 

所以,将托市收购限定在一定范围内更符合中国实际情况。可以考虑回归托市收购政策出台的初衷,收缩托市的执行范围,使其真正成为特定时期启动的“托底”政策。实际上,欧美等发达国家目前尽管没有实行干预性收储,但也并未完全取消该制度设计。美国营销援助贷款项目和欧盟公共干预收购的制度框架仍然保留,只是通过各类限制提高了启动条件。将“托市”变为“托底”,首要考虑的是托市价格水平。以往托市收购价格的制定同时考虑了生产成本和适当收益,甚至在后来棉花和大豆目标价格改革中,目标价格的制定也遵循同样的定价方式,这样的定价方式决定了政府干预必然要扭曲市场定价机制。可以从过去托市收购设立之初的三个启动情境对托市范围进行限制:“只在粮食供求发生重大变化时才实行”,可以将托市价格降低到成本水平或者成本水平略低的水平,在市场失灵难以自发调整时再启动;“只有短缺的重点粮食品种才实行”,将托市品种严格限定在稻谷、小麦两大口粮,并进一步提高托市收购的质量标准;“只有粮食主产区才实行”,在现有托市区域的基础上进一步收缩托市范围,对部分已经实现优质优价的地区开展市场化收购,对品质过差的地区进行品种改良或者调减,对中间弱势地区开展托市支持。

 

2.市场稳定:鼓励民间多元缓冲收储,确保市场自发缓冲能力

 

托市收储政策在粮食市场造就了一种虚假的稳定,从表面上看是价格小幅波动的稳定景象,但实际上粮食市场一潭死水,丧失活力。这样的稳定不代表粮食市场在健康运转,相反,市场中各类经营主体丧失了基本的风险缓冲能力。一旦真正的风险来临,各类市场主体几乎没有抵抗之力。健康的粮食市场稳定状态,应当是各类民间储备主体自发运作,充分发挥自身功能缓冲市场波动,民间储备在波动中发挥主要作用,政府储备与之良性互动并发挥补充作用。

 

托市收储范围收缩给市场自发收购留出了空间,应当鼓励用粮企业和农民入市收储,培育民间收储主体的自发调节能力。过去政府垄断性收储挤压了市场运行空间,大大抑制了用粮企业和农民的储粮积极性。鼓励并支持农户储备,不仅可以提高市场稳定自身供给的能力,保证粮食安全,且有利于减轻政府负担。农户独家独户的存粮在减少,可以考虑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支持对象开展农户储备。粮食规模户种植规模较大,对仓储设施的需求比较迫切。以此为契机,可以向规模户提供贴息贷款或实物支持,这样不仅可以满足其自身的仓储需要,而且能带动周边农户卖粮,防止出现卖粮难问题。在美国,政府有专门针对农场储备设施的设施信贷项目,有效增加了农场储备规模,提高了生产者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企业层面在市场放开并出现一定的市场波动以后,能够恢复一定规模的企业收储。但应注意到,因为企业本身具有逐利的动机,为了防止企业的过度投机行为,政府需要对企业的收储行为进行引导和调控。从其他国家的调控经验上来看,有两方面的调控措施:一类是采取收储补贴鼓励企业收储。法国在粮食价格过低时向用粮企业提供补贴,鼓励企业入市收购,拉动价格上涨。另一类是政企合营。印度采取政府与企业合作的PPP模式支持私营企业建设仓库10,仓库建成后政府有优先使用权。这些都能保证政府对民间储备调控能力不削弱。

 

3.粮食安全:坚持粮食安全战略收储,分离托市安全保障职能

 

确保粮食安全是政策性储备的根本要求,在面临自然灾害、战争等突发事件时,政策性粮食储备是快速进行危机响应的必要战略物资。在过去的政策性粮食储备体系中,中央战略储备和托市收储都在保证粮食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两者的表现有很大差异。战略储备粮的组织管理体制一直是中央垂直管理,有严格的轮换管理制度,一直以来几乎未出现大的监管漏洞。托市收储政策却频频曝出管理漏洞和贪污案件,收购和拍卖阶段不规范、粮食陈化等问题也屡见不鲜,备受诟病。尽管两类政策性收储收购了大量粮食,甚至使中国成为全球粮食储备规模最大的国家,但数量上的安全并不意味着真正的后顾无忧。

 

应在坚持战略储备的基础上,分离托市收储的粮食安全保障功能,将确保粮食安全的职能集中到国家战略粮食储备上来。目前中央储备粮管理体系已经比较成熟,储备技术和能力都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具有战略物资保障能力。但托市收储部分,监管漏洞掩盖了政策性储备的真实数量,拍卖不及时导致粮食陈化等问题。所以从账面上来看托市存储了相当规模的粮食,但有相当一部分可能是“无效库存”,一旦有突发事件并不一定能调出粮食,或者调出的粮食无法满足口粮的品质需要。从保障粮食安全的成本收益上来看,托市收储的效率远低于战略储备,可考虑将效率较低的托市部分除去,将粮食安全保障职能聚焦到战略储备上。

 

四、我国政策性粮食储备体系的制度重构

 

政策性收储不仅关乎粮食流通领域,其不仅内嵌于粮食市场,受到国内外农产品市场的共同影响,也内嵌于整个经济体系和社会体系,与农业发展水平、农民生计关系密切。在新的发展阶段,政策性粮食储备体系需尽快重构,与此同时相关配套政策也应及时出台。在储备政策目标分解与职能回归后,需要有相应的支持措施补充政策“空当”,从而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粮食生产支持体系。

 


图1重构我国粮食储备体系

 

1.政府收储后置“托底”,规避黄箱限制,加强监管问责

 

政策性收储不应承担种植收益保障功能,而要发挥捍卫粮食安全、市场稳定和收入稳定的最后防线作用。政策性收储效果显著但干预程度深,不宜作为日常调控措施,但适合作为市场托底政策。战略储备继续承担确保粮食安全、应对突发事件的职责。战略储备的收储轮换仍由中储粮全权监管,确保“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托市收储政策应当根据市场容忍度和WTO黄箱限制收缩,确保只在市场剧烈波动的特定时期、特定农作物和特定区域执行。需要进一步探索战略储备轮换、托市粮收购和拍卖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在年内拉开轮换时序,避免集中收购和轮换对市场造成冲击,减少干预价格对市场价格形成的影响。精简托市粮代储机构,建立代储机构资信黑名单,对曝出监管漏洞的承储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

 

2.民间收储前置主导,培育市场机制,政府适时调控

 

鼓励农户与用粮企业储粮,充分发掘市场自发调节能力,缓冲市场波动。粮食规模种植户、家庭农场和合作社等对仓储烘干设施需求非常强烈,可出台针对大户的储备设施补贴、低息贷款等补贴措施,在严格审批、确保用途不变更的基础上,放松大户修建仓储烘干设施的用地限制。鼓励规模户进行粮食收储,辅助缓冲市场波动风险,确保全年农产品平稳销售。鼓励有仓储设施的规模户开展烘干仓储社会化服务,辐射带动小农户应对市场波动风险。政策性收储退出时市场价格可能大幅下跌,应当出台收购补贴鼓励用粮企业入市收购,避免出现卖粮难问题,加速市场调节机制恢复。在市场机制步入正轨后,政府应及时退出,避免再次干预市场。

 

政府退居市场调控幕后,但要确保拥有市场调控能力。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深化改革和转型升级阶段,国际环境也日益复杂,国内外影响粮食生产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确保粮食安全对稳定发展形势至关重要,必须确保政府调控能力不削弱。市场失灵发生时,采取利息补贴、保管费补贴等形式鼓励民间储备。此外,政府可以合作收储、入股投资等形式支持民间储备设施建设,并获取设施优先使用权,确保政府持有足量的调控工具。政府应当建立农产品市场信息动态监测和发布机制,监测市场走向,发挥信息引导作用,为政府调控提供依据。

 

3.多维支持政策补充,保障合理收益,稳定粮食生产

 

发展补贴、保险等多维支持政策,填补政策性收储退出农民收益保障功能的“空当”。确保“中国饭碗”端牢、端紧的根本是保障农民种粮的合理收益。托市收购收缩和后置必然会在短时间内冲击种植收益,而市场机制恢复后市场波动也会对农民收益造成扰动。所以,必须在收储政策后置后,及时配套种植收益支持政策,稳定农民种粮预期。在WTO黄箱限制下,要进一步探索与生产脱钩的农业支持方式。在补贴方面,提供与当年种植面积、产量脱钩的补贴措施,开展绿色防控技术、社会化服务等补贴,对粮食规模户可开展专项补贴。在保险方面,提高保费水平和赔付力度,在目前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同时,密切关注WTO贸易规则变化,评估脱钩补贴和保险政策的支持空间,做好可能的规避应对,采取多样化的收入支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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