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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告
稻米

价格调整总量限定 托市收稻迎来新考

时间:2020-03-02 来源:粮油市场报

  2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等五部门下发通知,公布2020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因素,经国务院批准,当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分别为每50公斤121元、127元和130元。正如10天前国务院常务会议所定,稻谷最低收购价保持稳定,视情也作了适当提高。


  粳稻最低收购价保持稳定,应该说与粳稻产需相关。实施最低收购价政策以来,全国粳稻产量从2003年约占稻谷总产量1/4的4000余万吨,增长到2019年约占稻谷总产量1/3的7000多万吨,为1949年的8倍,着实反映了粳稻生产水平和消费水平的飞跃发展,且大大高于籼稻产销的增长水平。尤其是,粳稻生产排名前三位的黑龙江、江苏和吉林三省,产量占到全国粳稻产量的近七成,打造出了诸如五常大米、吉林大米和苏米等品牌。而近三年,全国粳稻一直稳居7000万吨之上的高峰,无疑,其现有库存亦非小数。


  籼稻最低收购价适当提高,即早籼稻、中晚籼稻每50公斤上涨1元,折合1斤籼稻涨了1分。涨幅虽有限,但毕竟是提高,并改变了前5年早籼稻托市价3年跌2年平、中籼稻托市价2年跌3年平的不涨格局。籼稻发展到今天,主要是双季籼稻减少,像早稻产量降到了历史低点。全国人均占有早稻水平,已从较高时的40多公斤降至2019年的不到20公斤。双季稻面积如若继续减少,甚至可能影响近期或中期可见的口粮安全。故而,让籼稻价格不降反增,不失为一种生产导向,是政策在引导生产,也无悖于市场调节。


  同日,五部门发出《关于完善稻谷最低收购价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告知今年收购限定总量并分两批次下达,限定2020年最低收购价稻谷收购总量为5000万吨(籼稻2000万吨、粳稻3000万吨),第一批数量为4500万吨(籼稻1800万吨、粳稻2700万吨),不分配到省;第二批数量为500万吨(籼稻200万吨、粳稻300万吨),视收购需要具体分配到省。


  这其中有许多具体工作可做。譬如,中储粮集团公司要严格按照预案有关规定,加强统计监测,做好收购进度的日报或五日报;省级粮食等有关部门要及时开展调研调度;财政部门的资金支持限于最低收购价政策下的最高收购总量内;中储粮有关分公司得适时会同省级粮食等部门单位,及时提出本省该品种第二批收购的计划数量建议。


  由于防控疫情和完善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今年的最低收购价是十多年来较晚公布的一年,但仍然切合在水稻备耕的时点上。适当调整最低收购价并自2020年起对最低收购价稻谷限定收购总量,而具体操作分两批且第二批分省分配,让人们看到一号文件提出的调整完善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具体办法。值得注意的是,一号文件同时还提到要稳定农民基本收益,因此,在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粮食生产后,我们组织收购和实施分配时,应考虑各地同类水稻开镰收割的时间有先有后,各省开启最低收购价收购的时间也不尽相同,而如何切实摸清有关省份水稻种植包括恢复双季稻的底子、如何准确掌握不同水稻商品量和稻农余粮售粮情况、如何有序协调各地最低收购价的启动时机,如何积极推动优粮进入优价范畴,如何严厉查处粮食收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等等,以尽可能做到农民顺心、企业舒心、政府放心,将考验着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决策水平和办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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