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号文件粮食政策解读 - 哈尔滨谷物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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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一号文件粮食政策解读

时间:2013-03-14 来源:本站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1月31日正式发布,这是新世纪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连续第10个中央一号文件。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央政府对于“三农”工作关注度之深。从发布的内容来看,文件中明确提出的多项政策,为哈交所的未来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主要表现在:

一、解决农产品物流探索网上交易模式符合哈交所的功能和定位

  此次中央一号文件着重指出农阿产品物流问题,提出要加快构建农产品产销平稳运行长效机制,推动形成以农批零对接为主体、以农超对接为方向、以直供直销为补充、以网上交易为探索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努力促进农民增收和居民便利消费。

  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大力推进大型流通企业进入农村,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以强化流通基础设施为支撑,完善市场功能增效益,加强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建设,积极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的现代化水平。在提高农产品产销衔接效率方面,以创新流通方式为载体,畅通农批对接主渠道,深入开展农超对接,加快推动直供直销相结合。

  统筹规划农产品市场流通网络布局,重点支持重要农产品集散地、优势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加强农产品期货市场建设,适时增加新的农产品期货品种,培育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农产品价格形成和交易中心。加强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发展农产品冷冻贮藏、分级包装、电子结算。健全覆盖农产品收集、加工、运输、销售各环节的冷链物流体系。大力培育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发展农产品网上交易、连锁分销和农民网店。继续实施“北粮南运”、“南菜北运”、“西果东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启动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示范区创建。支持供销合作社、大型商贸集团、邮政系统开展农产品流通。

  黑龙江作为中国最大的粮食主产省和最大的商品粮调出地,在中国粮食贸易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由于历史原因,目前省内粮油企业众多而分散,黑龙江地区始终未拥有一个强有力的区域定价权,农产品始终未形成一个具有代表性的“龙江价格”。哈交所作为一个农产品现货专家,作为沟通大宗粮食买卖双方的一个桥梁,通过便捷的网上电子现货交易方式、完善的仓储物流体系,借助中央的“北粮南运”万村千乡工程、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在不远的将来定将成为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农产品价格形成和交易中心,形成独具风格具有代表性的“龙江价格”。

  另外,关于农产品物流问题,中央着重提出探索网上交易为探索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哈交所作为黑龙江省内首家专业化的粮食电子交易场所,从成立之初就担负着利用先进的电子交易技术,不断创新交易模式,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的光荣使命。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统筹规划农产品市场流通网络布局,重点支持重要农产品集散地、优势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培育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农产品价格形成和交易中心;大力培育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发展农产品网上交易等多项举措,来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这些举措与哈交所的功能和定位是一致的,从而为公司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二、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等多项举措鼓励哈交所创新仓单质押融资模式

  中国的农业发展离不开银行信贷资金的支持。长久以来,资金信贷渠道狭窄一直是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此次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加强国家对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扶持和引导,切实加大商业性金融支农力度,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作用,确保持续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先满足农户信贷需求,加大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信贷支持力度。加强财税杠杆与金融政策的有效配合,落实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农户贷款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稳定县(市)农村信用社法人地位,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探索农业银行服务“三农”新模式,强化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职能定位,鼓励国家开发银行推动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改善农村支付服务条件,畅通支付结算渠道。加强涉农信贷与保险协作配合,创新符合农村特点的抵(质)押担保方式和融资工具,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农业信用担保体系。

  目前,哈交所创新性的推出了“易粮通”仓单质押融资新模式,完全符合中央一号文件当中提出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先满足农户信贷需求”。目前哈交所的“易粮通”业务已经成功为我省数十家粮食企业解决了资金的燃眉之急,受到粮食企业的普遍欢迎,效果良好。哈交所这一创举,符合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先满足农户信贷需求,加大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信贷支持力度及创新符合农村特点的抵(质)押担保方式和融资工具,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农业信用担保体系的相关要求,因此哈交所创新仓单质押融资模式应当受到国家政策的鼓励和肯定,从而为改善农村金融服务,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三、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充分发挥价格对农业生产的激励作用

  农产品价格的走向直接影响着中国农业的布局与发展。所谓“谷贱伤农”,因此农产品价格的走势对于农民的种植选择至关重要。

哈交所目前推出的“现货挂牌”及“现货专场交易业务”,直接通过真实的市场价格充分发挥价格对农业生产的激励作用。通过品质差异直接引导价格高低,充分调动农民种植优质农产品的积极性。其中“现货挂牌”交易,使买卖双方方便快捷的通过网络寻求到自己所需商品。而专场交易则为一些优秀品牌粮食品种的销售打开了广阔的渠道。哈交所作为一个全国性的粮食交易平台,通过完善的交易模式,极大的优化了区域内农业发展,通过价格充分的发挥了价格对农业生产的激励作用。

四、稳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为哈交所发展提供了业务源泉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大力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农民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的要求,加大力度、加快步伐发展农民合作社,切实提高引领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实行部门联合评定示范社机制,分级建立示范社名录,把示范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安排部分财政投资项目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引导国家补助项目形成的资产移交合作社管护,指导合作社建立健全项目资产管护机制。增加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支持合作社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增强发展能力。逐步扩大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技推广等涉农项目由合作社承担的规模。对示范社建设鲜活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兴办农产品加工业给予补助。在信用评定基础上对示范社开展联合授信,有条件的地方予以贷款贴息,规范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完善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把合作社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并作为单独纳税主体列入税务登记,做好合作社发票领用等工作。创新适合合作社生产经营特点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哈交所作为立足全国的粮食现货专家,始终致力于和农业合作社之间的联系,满足农民需求,服务农民。哈交所电子交易模式的特点之一就是要求合约标的的标准化,而能实现合约标的标准化的有效途径就是大力发展农业合作社组织,提高农业合作社的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程度。而文件提到的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的要求,加大力度、加快步伐发展农民合作社,切实提高引领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按照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要求,引导农户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生产要素,加快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大力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等举措契合了哈交所电子交易标准化的要求,为哈交所发展提供了业务源泉。

四、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发展多元服务主体

  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农业,必须建立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要坚持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的方向,充分发挥公共服务机构作用,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哈交所作为一个服务型企业,通过与相关质检机构的合作,在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方面做出了一定贡献。另外,通过支持农民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经纪人、涉农企业等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服务,发挥经营性服务组织的生力军作用。

五、高度重视农村信息化建设为哈交所提供了新一轮发展机遇

  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特别强调信息化在农业变革中的重要作用。信息通信技术在农业、农村的普遍应用是我国实现现代农业的关键,在信息技术领域,加强农业科技和服务体系建设成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因此,有分析指出,基础设施、远程教育、系统平台建设有望成为2013年中国农业及农村信息化的投资重点。得益于国家政策的鼓励和支持,以及现代农业信息化发展的市场需求日益旺盛,为像哈交所这样的服务于农业的电商企业提供了新一轮发展机遇。

六、总结

  可以预计未来5到10年,在2013中央一号文件的指导下,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必将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也为哈交所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我们有理由相信:哈交所在国家政策春风的沐浴下,哈交所的明天会更美好!  

                    (哈尔滨谷物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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