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公告 |
交收相关业务流程 时间:2012-04-12 来源:本站 (一)交收预报 1. 交收预报流程图 客户委托会员在交易所网站“交收服务/业务资料”栏下载《交收预报表》(一式三份),填写后到交收部办理交收预报—交收部审批并指定交收仓库后,结算部再批准当日收取交收预报定金—货主与交收仓库联系入库事宜,并向仓库发货—-客户委托会员凭指定交收库及交易所确认的《交收预报表》到交收部办理预报定金清退--交易所按照客户实际到货量返还交收预报定金。 2. 注意事项 (1)货主向指定交收仓库发货前,必须到交易所办理交收预报,填写《交收预报表》,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2)会员办理交收预报时,必须按10元/吨向交易所缴纳交收预报定金。 (3)交收预报自办理之日起有效,有效期为40天。交易所将对超过40天未执行部分的预报定金进行罚没。 (4)办理完交收预报的货主在发货前,须将车船号、品种、数量、到货时间等通知指定交收仓库,指定交收仓库凭《交收预报表》合理安排接收商品入库。 (5)货主如未按交易所安排的指定交收仓库发货,必须到交易所重新办理交收预报,同时该批商品必须倒运到交易所新安排的指定交收仓库进行交收,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出现的后果由货主承担。 (6)商品收发重量以指定交收仓库检重为准。商品入库、出库,货主应到库监收监发。 (7)未办理交收预报的货物不能交收。 (8)已经交收过的商品如在原指定交收仓库进行交收,不需办理交收预报。 (二)商品检验 1. 委托复检 (1)定义 交易所委托质检机构对指定交收仓库检验合格的商品进行核查的过程。 (2)检验流程 货主向指定交收仓库发货—交收库计量、包装合格—交收库初检合格后—报给交易所委托质检机构检验合格后—报给交易所 (3)采取委托复检方式的有粳稻、玉米、粳米、大豆。 2. 注意事项 (1)采取委托复检的品种,以仓库检验结果为准,复检结果只起否决作用。 (2)达不到标准的商品,货主如提出委托处理,指定交收仓库可视其自身的整理能力及商品的实际情况处理,处理费用由货主承担。 (3)交易所认可的检验机构:
(三)仓单注册 1. 仓单注册流程 商品检验合格后---交易所核查无误后—会员或客户委托指定交收库开具《标准仓单注册申请表》—会员代客户凭《标准仓单注册申请表》到交收部办理标准仓单注册---交收部给会员打印《标准仓单持有凭证》。 2. 注意事项 (1)开具《标准仓单注册申请表》前,客户与仓库结清相关费用,包括入库费、现货仓储费、杂费、区域升贴水及质量升贴水等。 (2)仓库与客户结清费用后,在《标准仓单注册申请表》上签字、盖章,然后交给会员,会员签字、盖章后到交易所进行注册。 (3)《标准仓单注册申请表》未到交易所注册的,可以作为现货提货单。 (4)在《标准仓单注册申请表》上注明的仓储费付止日的次日,才可以办理仓单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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